热搜榜:范冰冰 赵丽颖 唐嫣 杨颖 

刘诗雯刘诗雯

郭晶晶郭晶晶

福原爱福原爱

张继科张继科

惠若琪惠若琪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动态 > 正文

李易峰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公开道歉并赔4万元

时间:2021-03-17 13:00:04来源/作者:互联网 点击:0
李易峰名誉权案一审胜诉李易峰3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声明,表示李易峰先生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宋**被判构


李易峰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李易峰

  3月1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声明,表示李易峰先生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宋**被判构成对李易峰名誉权的侵犯,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其微博账号主页置顶位置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李易峰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李易峰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40000元整。

同时,李易峰在委请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权之初即表示:如若案件胜诉,会将全部赔偿款项捐赠至“易峰青少年音乐陪伴计划”。

返回】【顶部】【打印标签: 李易峰 名誉权 原告 

相关阅读

热门图库